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给予樊亚兵等149名同志嘉奖、穆小东等41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来源: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宁组通〔2021〕95号)规定,依据2024年度考核结果,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决定给予樊亚兵等149名同志嘉奖、穆小东等41名同志记三等功。
现将拟奖励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原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邮编:756000,举报电话:0954-2077622。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影响奖励的,区委组织部将取消其奖励资格。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组织部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