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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戴铭毅等149名同志嘉奖 李菊霞等43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 的通知》(宁组通〔2021〕95号)等有关规定,在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考核申报的基础上,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决定给予戴铭毅等149同志嘉奖、李菊霞等43名同志记三等功。
现将拟奖励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原州区委组织部公务管理室,邮编:756000。举报电话:0954—2077622。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影响奖励的,区委组织部将取消其奖励资格。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