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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晓萍等128名同志嘉奖 董斌等33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来源: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组织部
关于给予李晓萍等128名同志嘉奖 董斌等33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宁组发〔2008〕16号)和《关于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公务员给予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组发〔2009〕59号)等有关规定,在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考核申报的基础上,经征求纪检、计生部门意见,决定给予马斌等128名同志嘉奖、董斌等33名同志记三等功。
现将拟奖励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8月2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原州区委组织部公务管理室,邮编:756000。举报电话:0954—2077622。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影响奖励的,区委组织部将取消其奖励资格。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2日